在《爱情公寓》系列中以“好男人”曾小贤走红的陈赫,与妻子许婧恋爱长跑13年曾被传为佳话。日前突然网上风传结婚不到两年的陈赫已与许婧离婚。因曾小贤“好男人”形象太深入人心,传闻一出,网友如炸了锅一般表示不敢相信。压力之下,陈赫发表一篇长微博《我错了》,承认与许婧签署离婚协议已经快半年了,并称他们是和平分手的,没有任何其他事情。
有网友说,“陈赫应该得到‘最佳演技奖’,将婚姻当成儿戏,只能再次说明星的世界我们不懂”。首先我要说一句,八卦明星个人私事并非我所愿,这个版面也非娱评版。只是,自从文章劈腿事件至今,这一年来“好男人”偶像一再坍塌,而观众感情则“一再被骗”。这件事反映出好些重要的社会心理问题,不能简单当作娱乐事件来看待。
第一,此次陈赫离婚的消息,乃通过爆料形式在互联网上传开,并非为当事人所愿。消息来源据说是“福州某民政局(陈赫是福建长乐人)的某同学”。当然,可能有被打脸粉丝要为这样的曝光叫好,“看你还要瞒我们多久”,但现如今为尊重当事人,连户口簿对离婚人士都不再打上“离异”二字。没有人觉得,这样的爆料是有问题的,也没有人追查到底福州某民政局的内鬼是谁。在一个充满离婚恐惧和歧视离异单身者的社会,任何人都有在非自愿情况下,感情状况的隐私被公之于众的危险。
也许有人会说,陈赫是公众名人,作为影视明星,他的声名和收入本来就是通过让渡部分个人隐私而实现的。因此他的问题不在离婚而在于“欺骗”。包括去年8月他曾经出了一本叫做《守得住才叫爱》的书,讲述“好男人”修炼法则,这期间“夫妻”二人还共同参加明星真人秀节目《真爱在囧途》,传闻是为获得高额报酬。近日他更向许婧进行爱的表白,说要一起拍摄杂志封面。
再则,真要说起来,我觉得不该单单追究陈赫的个人责任,也要追究娱乐工业的体制责任。具体地说,这里已不是演员个人为形象声名所累那么简单,而事关明星体制的运作方式。影视公司常常为商业利润而榨取演员个人生活价值,并且订出各种变态合约,比如多少年之内不能结婚生子,甚至不能离婚。我看过的最友邦惊诧的报道,是韩国一些演艺公司为约束明星的“下半身”,甚至教明星自己如何解决需要,以防“出事”。问题是天要下雨娘要嫁人,离婚这种事,能拦住才叫非人道。
陈赫无论如何不能叫做“负心汉”,13年的恋爱长跑,就算一朝破功,他曾经的付出也是有价值的,那些共同度过的时光,本来也是幸福的一种。除了拿不存在的婚姻来交换利益,就感情本身来说,当事人和平分手没有任何错。说陈赫隐瞒离婚坑了众人,那刘天王还坑了你几十年呢,怎么不见你找他算账?
最后,明星“做自己”不容易,因为我们这个社会本就不是一个“做自己”的社会。那么多的身不由己,那么多的情非得已。好莱坞近年来一个接一个明星出柜,也是在美国同性恋权益的大环境日益改善以后。只要离婚依然是“丑事”,被看成“婚姻失败”,只要观众依旧把电视上给你看的那些东西当作真实———无论是笑过了就算的娱乐节目,还是几十年如一日霸占你晚餐时间的播报,你被坑就是活该。